新约入门

第四章解释的过程

最初的信徒传讲上帝通过耶稣的受死和复活所成就的事情,并称之为“好消息”。对于那些在生命中经历了圣灵力量的人来说,这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正是这些关乎基督复活、被高举并通过圣灵临在的宗教体验和信念,给人的理解带来极大的困难。这使得最初的基督徒开始了一个解释的过程——于是便有了《新约》。 解释的必要性 信徒们心中有一种认知上的矛盾亟须解决。按社会学家的说法,认知上的矛盾是指两种观念之间的冲突,或者经验与观念之间的冲突。比如,我的观念是父母爱孩子,但实际经验是父母总打我。人们会感到这种观念和经验之间的矛盾无法忍受,要寻求一种化解的方法。 对于最初的信徒来说,他们自己身上有一个直接而明显的矛盾——他们对神圣力量的体验与自身现实处境之间的矛盾。如果已经获得了神圣力量,面对阻力时他们为什么仍然无能为力,为什么仍然软弱、受蔑视?如果借由受洗,他们经历了生命的复活,为什么他们中仍有人得病、仍有人死去?如果他们已经领受了圣灵的圣洁,为什么他们中间仍然有罪的存在?如果他们领受的圣灵是上帝给以色列人的应许,为什么得救恩的更多是外邦人,而不是犹太人?这些矛盾都迫切需要开解。 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新力量的来源本身也存在疑点。信徒们认耶稣为主,但同时也认他为弥赛亚,而对犹太教徒来说,对这两个身份的认可都造成直接的认知矛盾。承认耶稣是主,似乎会造成“天上有两位掌权者”的局面,这就会威胁到犹太教严格的一神论主张:如果只有创造天地的这一位主,那耶稣又怎么能成为“主”? 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则造成更多困惑,因为这跟托拉的符号世界相冲突。1世纪的犹太人有很多关于弥赛亚的预期,但所有被期盼的弥赛亚都是要让犹太人过得更好,要“使犹太民归回”。就此而言,耶稣没有做到;犹太人并没有因为耶稣而变得更好。 根据托拉的严格信条,耶稣也不能算是一位公义的弥赛亚:福音书中记载他违反安息日的禁条,无视有关洁净的条例,与“罪人”为友。 最有问题的是耶稣死去的方式。保罗清楚地说明,“十字架的道理”被外邦人视为“愚拙”——这是奴隶的死法,而非贵族的死法;对犹太人而言则是“绊脚石”。律法书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就像是在说后来耶稣的死亡。 在这里,认知的矛盾达到了极点。耶稣是那位圣洁的上帝吗?是那位公义的、降下圣灵的主吗?还是说他因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受到了神的咒诅,是个失败的假弥赛亚?对最初的信徒来说,在开始解释自己的经历之前,需要先解释清楚有关耶稣的一切。 解释的方式 通过仔细分析福音书以及第一代基督教会所处的社会背景,可以部分重建这个过程。分析表明,对耶稣的记忆在门徒群体中口口相传了约40年,而书写成文的福音书则是传统说法的文学结晶,经过了门徒们的选择和塑造。 对耶稣言行的记忆产生于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社会习惯中。犹太基督徒偶尔在会堂中与他们的犹太同胞碰面,在那样的背景下很可能要为耶稣的弥赛亚身份捍卫一番。但通常情况下,基督徒是在家中会面并进行日常聚会活动。 讲道无疑是传讲“福音”的手段,同时还可能用于证实耶稣的权能,以及耶稣如何应验了律法书中的预言。敬拜的环境提供了回忆耶稣的时机——尤其是入会的洗礼和圣餐礼。说“方言”和用预言讲道也提供了一种通过灵性语言“回忆”耶稣的手段。最后,集体的读经和讲道也会激发对耶稣言行的回忆,这既是将教会活动合理化,也是为信徒的行为提供引导。 这些集体的回忆很复杂,因为回忆的对象耶稣同时也被认为仍强有力地存在于他们中间。因此,在集体的圣餐礼上,基督徒们回忆起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所说的话;先知被圣灵感动“以主的名义”所说的话,则可能让人想起耶稣生前的教导或升天的主带来的启示,或二者兼有。对研究传统的历史学家来说,这种复杂性是一个问题,但对那些在这个活生生的回忆中过着宗教生活的人来说,似乎不成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耶稣的事迹和教诲是通过相对独立的讲述或轶闻传播的,但它们之间却存在着一些惊人的相似性。例如,耶稣的赶鬼和医病就有既定的模式:疾病、医治行为、结果、反应。同样,他的许多教诲也可以分辨出某些模式,尤其是在他跟犹太权威辩论的故事中。就连耶稣高度精练、富有原创性的比喻,也能在犹太教师用于教诲的比喻中找到形式上的相似之处。 在叙述中,福音书把这些篇章分别放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背景下,并且用了不同的框架。将它们类比成一条线上串起来的珠子有些夸张,但有助于理解一个基本观点:福音书作者手中的耶稣故事是相对独立的一些单元,用不同的组合方式进行了整理。当然,并非福音书中的所有篇章都符合这样的固定模式。例如,耶稣受洗、显荣和洁净圣殿的故事就无法这样归类。 但通常来说,福音书中各个单独回忆部分的呈现符合如下假设:它们都在教会环境中通过口头方式传播,并且在教会的持续经历中被选择和塑造。例如,有关耶稣跟犹太长老的冲突,很可能反映了早期教会跟教诲人的犹太教师之间的冲突。信徒们希望按照托拉的符号体系来解释耶稣,这也影响了这些回忆的呈现:使饼增多、在水面行走等故事都明显让人想起《旧约》中的先例。 那些通过医病表现耶稣的能力,或者通过比喻和格言传递其智慧的故事,则完全符合早期教会对耶稣的认识——有权能、被高举的主。它们并没有造成认知上的矛盾,因而也不需要做大量的解释。 耶稣之死 然而,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确实需要认真解释。我们已经谈到,这一点被外邦人视为愚拙,对犹太人来说则是绊脚石。由于第一代信徒也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因而耶稣死亡的方式对他们自己的理解也构成了一个挑战。这是耶稣生平中最需要解释的部分,而且所有迹象都表明,在对耶稣的回忆中,这也是最先形成固定叙述模式的部分。 四卷正典福音书中,从最后的晚餐到耶稣被埋葬的部分被称为“受难叙事”,它们存在着一些独特之处。福音书其他部分的叙述是片段式的,这部分则冗长得不成比例。其他部分并不关注时间、地点方面的细节,但这部分则在时间、地点上详尽而连贯。四卷福音书中,这些章节的一致程度最高。总起来说,这些特征表明,对耶稣之死的讲述是耶稣生平故事中首先被解释和塑造成固定模式的部分。 这一塑造过程仍可以从两个要素中看出来。第一是对十字架之辱的直白叙述:耶稣被其追随者背叛、弃绝;他经历了强烈的恐惧;他受到肉体上的虐待和嘲笑;他以当时世界上最耻辱的方式被处死。钉十字架结合了拷打和窒息,是罗马人为奴隶和反叛者准备的死刑方式。 福音书的叙述并没有掩饰十字架之辱,但却改变了事件的意义。耶稣并不是作为罪人而死,而是完全遵从上帝的旨意,作为义人为他人献出自己的生命。显然,这种改变是根据耶稣这位弥赛亚的特质,通过重新解读律法书文本而实现的。耶稣的死应验了经文。 《以赛亚书》52—53章讲到一个无罪的仆人为了他人的缘故而受苦,虽然为义却要担当他人的罪孽。当时的犹太人不会把这段奇特的篇章理解为跟弥赛亚有关,但耶稣的追随者会。《诗篇》22章描述一位义人受到不义者的逼迫,痛苦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最后神证明了他的无辜。当时的犹太人也不会把这一章理解为与弥赛亚有关,但耶稣的追随者会。 通过这样重新解读经文,将耶稣视为被高举的主的那些人,也发现了如何将耶稣理解为基督,虽然耶稣的死法似乎跟救世主这个称呼并不匹配。这种重新解读的过程非常有效,因而到了1世纪50年代中期,保罗已经可以这样表述——“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 这整个过程的结果是对实际的叙事进行了文学塑造,目的不仅是要说明一切如何“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而发生,而且是要在耶稣受难本身这一最大的耻辱上,用经文支撑起实际的说法。 在受难叙事中显而易见的东西,在今天已经不那么明显了,但这并不会减少有关耶稣回忆的真实性。信徒们忆起耶稣,仍然认为他因复活而存在于他们中间。他们对耶稣的回忆经过了教会持续经历的选择和加工。而且,他们对他的回忆也披上了律法书的外衣,确保了耶稣不仅被理解为被高举的主,而且还是弥赛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