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入门
第七章 保罗及其书信
在开篇部分末尾,保罗提出了自己作为教会之父的特殊角色,说明教导他们道德的行为是自己的职责,而自己将会履行这项任务。
接下来,保罗为论述教会内的道德主张做好了准备。他主张驱逐犯奸淫的教会成员。他指责教会作为一个整体,没能在内部提供充足的审判以解决问题,而是要向外面寻求审判。他对自由会允许与妓女发生性关系等行为的主张提出了质疑。
即使在这个初步回应中,保罗也表达了他的核心关切:自由需要受到责任的调和;和他人维持良好的关系,胜于通过审判决定谁是“对”的;个人身体的行为要受到限制,因为个人身体也是属于社会“身体”的,而这个身体里面的灵是复活的基督。
信徒在写给保罗的信中提到了食物和性的问题,保罗转而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例如,相比性关系的放荡,保罗更主张婚姻,而且维护了耶稣对离婚的禁令。不过,保罗并没有把婚姻绝对化。如果是为了殷勤服侍主,单身也很宝贵。他宣称“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唯一绝对的事情是回应神的呼召。有关性的问题,只是如何把“各人领受神的恩赐”用于服侍别人的问题。
在8—10章,保罗讨论了“奉献给偶像的食物”,细心兼顾了两派之间的不同看法。像哥林多这样的城市,肉市场是跟神庙相连的;跟祭肉有关的共同进餐,发生在多神崇拜的外邦人中。吃了这样的食物,保罗的读者是否与邪恶的多神论为伍了?保罗的读者中那些“软弱”的人,希望成为社会中不同的人,会强烈要求制定符合诫命的规定,约束所有人。而那些强调个人知识、能力和自由的“强”者,则希望获准按照能力放胆去吃。
乍一看,保罗似乎完全站在强者的一边。他拒绝为整个教会制定统一的食物准则。确实,他承认,由于只有一位真正的神,偶像什么也代表不了,并且没有任何能力,因而献给偶像的食物并没有被玷污。对于那些完全相信这一点的人来说,知晓此事确实给予了他们吃的自由。
但是,保罗接着对主张自由的读者的个人主义提出质疑。这些人的举止会影响其他人,可能会在事实上导致后者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他说,强者的自由必须以照顾到软弱的人为条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保罗援引了耶稣的故事。那些软弱的兄弟姐妹,“基督为他们而死”。强者应当仿效基督,照顾弟兄的需要,而不是执着于自身的正确性。保罗宣布说,“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但“爱心能造就人”。
保罗接着讲到了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利,以及他如何为了拯救他人而放弃这些权利,此时,他似乎偏离了主题。但实际上,这不是顾左右而言他,而是将自己呈现为道德楷模。他期望读者中的那些强者能够像他一样,献身于造就他人的工作。
他在第13章使用了同样的修辞手段,即著名的“爱的颂歌”。这篇颂歌充满诗意的平衡,极为优美,被广为传诵。而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作为呈现个人楷模的手段,保罗使用了第一人称叙述。拥有何种属灵恩赐并不重要,如果不能表现出对他人的爱,那些恩赐就全都无益。这篇颂歌的背景是保罗处理教会中哪种“属灵恩赐”最为宝贵这个问题引起的分歧。
他的读者很乐意将那种相互竞争的欲望带入敬拜领域。但保罗再次希望转变想法,让他们的把关注点从个人地位转到群体利益。他们就像是由许多部分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的身体,要使整体兴盛,各部分必须相互依赖。确实,在人的身体中,那些不那么起眼的部分往往是最必不可少的。保罗把教会信徒称为“基督的身子”,因为他们都“饮于一位圣灵”。
属灵恩赐的运用应当服务于造就整体的教会,而不是要吹捧起哪个个体。由此,保罗用第13章里爱的颂歌为使用恩赐提供一个准则。选择让自己受关注的说话方式,就是“心思像孩子,行为像孩子”。保罗敦促他们要像成人一样思考,这意味着他们的思考应该着眼于他们所属的更大群体。同样由于这点,保罗坚持认为,如果要对各种恩赐进行排序,那么,相比说“方言”这种狂喜的、非理性的、并且只能“造就自己”的说话方式,更应当推崇讲道这种理性的说话方式,因为它能造就教会。
保罗在第15章用很大的篇幅讨论了耶稣复活,为前文的14章给予教会的所有道德指引提供了基础。他说,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已经因着福音得救,福音就是那位为他们而死、又被上帝复活的弥赛亚的信息。这个福音的两个部分都至关重要。因为耶稣的复活,众信徒得以共享一灵。但那灵的意义在于使人在道德上回转。上帝对罪和死亡的完全胜利,目前尚未实现。迄今还没有这样的完全王国出现,使人可以在其中安闲地做君王,让自己放松。
哥林多信徒已经获得了赐下的灵,但他们自己尚未被复活,他们仍旧活在血肉之躯里。这样,他们就必须通过一种相互服侍的生活,在自己身上活出“为他们死”的那位的样式。保罗的读者们因为拥有属灵的恩赐,仅把眼光盯在上帝通过基督复活“已然”成就的工作上,但保罗提醒他们,还有“尚未完成”的与罪和死亡的斗争。保罗要在他们身上唤起的正是那种在道德上从“肉”向“灵”的转变。
花了大段时间去回答其读者的需要之后,保罗才在结尾转向自己的计划,这个计划本身也是一个利他的行动。保罗希望哥林多信徒能筹到一大笔资金救助耶路撒冷的贫困群体。在耶路撒冷的领袖们认识到保罗是奉神的差遣前往外邦人那里时,保罗已致力于这项工作并将传教的很大一部分精力投入其中。在保罗看来,这项工作不仅是对那些有需要的人的物质支持,也是建立外邦教会与犹太信徒之间关系的标志。保罗希望哥林多教众能够着眼长远,搁置内部的争论,以做出更大的和解行为。
这个努力导致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哥林多教会已经不再信任保罗,并且已经想选择其他领袖。他们拒绝了保罗的筹款要求,甚至指控他和他的代表骗取财物。正如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封信中所表明的那样,保罗发现必须寻求与一个疏远了自己的教会达成和解,而这疏远正是由于自己不断强调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和解而造成的。在那封信中,就像第一封信一样,保罗继续展示出一种非凡的能力,努力消除派系的纷争,把他的读者提升到“基督的心”这个高度,让他们不再汲汲于琐事纷争。
《罗马书》
公元57年冬天,保罗从哥林多城给罗马的基督徒写了一封现存最长的信。信里有个关乎保罗传教计划的现实的即期目标,但这个目标同样对后来的基督教神学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被视为保罗对“好消息”——即神通过耶稣钉十字架和复活所成就的事情——最重要的论述。《罗马书》被普遍认为是《新约》中两篇最长、最伟大的神学论证作品之一。
《罗马书》的开头和结尾提供了足够关于保罗活动和意向的信息,以重现保罗写这封信的目的。这座位于帝国都城的教会并非保罗所建,但保罗想要去拜访它。他早有去拜访他们的愿望,但都由于自己在东方的工作而耽搁了。保罗当时正处于向外邦人传教的关键时期,只想去那些没人传过福音的地方,而实际上,他在东方已经“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他的下一步计划是往西发展,具体说,是前往罗马帝国下属的西班牙行省。他希望这次远行能够得到罗马教会的资金支持。就像在东方传教时得到腓立比的资助一样,保罗希望罗马教会为他在西方传教提供捐助。
保罗写这封信时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带着外邦人教会中募集而来的资金去供给耶路撒冷的圣徒。这证明,马其顿和亚该亚的教会终究还是遵守了他们的许诺。保罗完成这项任务之后,就要前往罗马,然后“往西班牙去”。他现在派遣自己的资助人、哥林多教会的执事非比为自己的代表前往罗马,希望罗马教会能够与她配合,为保罗的西方传教计划做好准备。
事实上,罗马书的第16章是向罗马信徒举荐非比,还有一系列带给罗马信徒的祝福。保罗虽然并没有去过那里,却能够叫出他们的名字、向他们问安。这是早期基督教传教的普遍特征,也是其复杂性的象征。
事情并没有按照保罗希望的那样发展。他在耶路撒冷被捕,向恺撒申诉。他到达了罗马,不过是作为囚徒,而非活跃的传教者。不过,在写信的时候,他还抱着很高的期望。他把自己传讲有关耶稣的福音视为神拯救万民做工的手段。他邀请罗马教会加入这项工作。
如果《罗马书》主要是募集资金的书信,那么首章和末章已经充分表达了这个意图,但为什么保罗不满足?为什么还要写下这么冗长而复杂的论证,即被后来的基督徒极为珍视的部分?答案在于使徒身份的逻辑。使徒是受委托被差遣出去,代表差遣他的人。使者们带着举荐的书信前往接待他们的地方。但保罗认为自己是受神差遣的使徒,他在其他地方强调自己不需要教会的举荐。他的教会就是他的举荐,而且这种举荐“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
但现在,他要向对他本人毫无了解的教会寻求资助。为支持他的传教活动,教会需要了解并接受他的信息。因此,保罗不仅要给罗马教会写信举荐他的代表非比,还需要一封信来举荐作为使徒的自己。因此,他创作了一篇很长的论证,说明上帝通过使徒传教所做的工。
《罗马书》不是保罗神学的系统表达,有些重大主题在这封信中几乎没有出现。但在这段暂停工作的闲暇时间中,保罗得以深入思考某些思想,即他在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锻造的想法,并且得以建构出一个出色的论证,来说明神如何通过基督让全人类与祂建立正确的关系。
保罗在《罗马书》中对救赎故事的讲述不是通过平铺直叙,而是以希腊式哲辩的方式构建出一种正式辩论。哲辩采取的形式是一个演说者与想象中的对话者之间的虚构对话,其中包含了很多鲜明的修辞成分:使用直接演说与质疑、提出反问、对问题给出唐突回答、使用论辩、列举恶行与美德、引用权威文本。
不过,哲辩不仅是一套文体上的特征。它给出论证,而后接以一连串可预知的修辞阶段。论题利用反题来重新阐述,利用证据来扩展和证明,并通过回应反对观点来支撑。只有把《罗马书》作为这种论证来解读,才能最好地理解它。
保罗在1:16—17陈述了他的论题。就像所有的论题陈述一样,这个论题也有些适度的庞杂。保罗声称,通过自己传讲的福音,上帝的能力正在做工,目的是拯救所有相信的人,首先是犹太人,然后是外邦人。福音还彰显了神的公义——公义这个词模棱两可,既是神的品质,也是神带给人的某种东西。就像保罗把救赎与信仰关联在一起,他还强调了公义与信仰的关联。他用了“本于信以致于信”这个说法,使得这个品质成为达到正确关系的根源和目标。
然而,保罗心中的信仰,是对谁的信仰?显然,信仰是对人类的要求,是对上帝救赎行动的回应。但是,谁的信仰才是公义的根源?最明显的可能答案是神对人的信实——这是律法书始终如一的主题。还有一种可能,保罗指的是耶稣作为人的信仰。他引用先知《哈巴谷书》2:4“义人必因信得生”,就是希望按照耶稣的复活来理解这句话。耶稣通过为信仰的死亡显明了自己的义。
真正的论证开始于提出的反题。保罗描述了除了福音之外人类所经历的神的忿怒。《罗马书》的这部分受到了出人意料的注意,因为它攻击了偶像崇拜和罪,其中最明显的是淫乱之罪。对宣扬地狱的传教者来说,这部分是可靠的训诫来源;而对于基督教的批评者来说,这是其宗教褊狭的证据。
不过,保罗的目标并非是要说明人类的脆弱这么简单,而是指向人类的背叛这一更危险的方面:罪不会在心灵或肉体的软弱中出现,而是会在意志的疾病中找到。罪是意志背叛那位作为万物根源的神,并以为自己就是一切。因此,保罗谴责了那些论断人的有德者,并判定那些仗着特权地位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的犹太人有罪。对保罗来说,罪是信的对立面,而不是恶行或破坏规则。罪是对自由的扭曲使用,它拒绝了神的秩序,并由此扭曲了所有的人类关系。
人类并不需要更多的规则去遵守,也不需要更多的榜样去效仿。他们需要一种力量来医治自己的心灵,让自己能够恰当地运用自由。保罗的论题——保罗在3:21—26中对它加以重述和扩展——是神所成就的福音恰恰实现了这种倒转,不是通过“律法和先知”,而是通过一个人,即耶稣的生命和死亡来实现。保罗强调,这是神的“恩赐”。人类无法自行恢复与神或其他人的正确关系。是神以耶稣的死为祭,建立了这种正确关系。保罗用了律法书中的“赎罪”一词:耶稣的死就像古代以色列赎罪日的献祭,使人与神之间得以和解。
不过,神的恩典有一个方面,即耶稣的死跟用动物献祭并不一样,而是人的自由行动,是出于信仰的行为,这点在大部分翻译中并没体现出来。耶稣的信心是他的死的一个根本要素,因此,借着这个行为,神让人类回到跟祂的正确关系中。保罗说,以这个行为为基础,神显明了自己的义,并使得那些“分享耶稣信心的人”——相比一般译成“信耶稣的人”,这个翻译更为准确——成为义。